技术创新资金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具有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引导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为中小企业走技术创业之路,顺利进入成长期起到铺垫作用。
《指南》作为创新资金申报和立项审查环节中的一个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创新资金支持的范围和主要着力点,是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的重要依据。
《指南》中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技术领域部分,详细描述了重点项目支持的内容。重点项目将围绕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以及卫生健康等主题,依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重点支持一批具有高成长性企业的快速发展。
《指南》中一般项目优先支持技术领域部分,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主要领域,按照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级分类编排,介绍了2009年度创新资金支持的范围。在技术领域和子领域中,分别介绍了本技术领域(子领域)目前发展现状及趋势、企业申请时的注意事项等。在方向层面上,具体描述了各方向所支持的项目内容,以及申报材料的特殊要求等。
申请创新资金的企业在使用《指南》时必须注意:
1. 必须按照企业所掌握的自主核心技术和产品应用范围,在《指南》中选择一个方向申请创新资金,并按照相应的申报要求准备材料。没有明确列入《指南》的项目,如果申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市场前景好,而且申报企业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也可以提出申请,并按最相近的技术方向准备申报材料。
2. 《指南》中,在不同技术领域的方向上有些行业或产业有交叉,企业应按照拟申请项目的技术创新重点,选择相应技术领域或子领域。
3. 申请企业准备申请材料时,需特别注意在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个层面上对企业能力、项目所处阶段、项目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资助的方式、以及应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证书、许可证、批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等有关方面的要求。请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准备,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凡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请不要申请。
4. 凡属于在《指南》的技术领域、或子领域、或方向中明确指出不支持的项目,或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以及市场竞争激烈而又没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项目,请企业不要申请。
有关国家科技政策项目计划申报的更多内容,请参见:中国·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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